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 的比选公告

各有关公司:

为有效应对到期债务风险,报经股东市国资委批准,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拟发行公司债券,规模不超过15亿元,期限不超过5年,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。根据债券发行程序,公司拟启动主承销商的公开招标工作。按照公司《招标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承国控司发〔2021〕85号)规定,现需选取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,现发布比选公告。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

二、比选单位

承德市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
三、比选内容

公司通过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比选,择优选取一家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,中标单位承担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招标代理工作。

本次比选的标准是通过服务能力、团队配备和报价等综合评分的原则来确定,即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。具体情况如下:

(一)项目概况

为依法合规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工作,选取专业高效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开展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工作,公司拟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合作机构,并委托其开展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工作。

(二)资质要求

1、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,具备招标代理的相关资质,具有进行招标代理服务的能力和专业的人员,在承德市注册或设有办事机构;

2、投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;无被司法行政部门、行业协会惩戒记录;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、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;

3、投标单位应能够委派专业团队提供相应服务,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,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;

4、本次比选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。

(三)其他要求

1.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,提供招标代理服务,在获悉招标需求三个工作日内出具《招标方案》,并严格按照《招标方案》组织开展公开招标工作。

2.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,编制招标文件,开展招标代理工作,按时完成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招标工作。

四、拟投标单位需提供如下材料,并加盖公章

(一)申请函;

(二)报价一览表;

(三)公司简介;

(四)资格审查资料: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(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)及相关资质证书(附复印件);

(五)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,可提供近两年(2022年5月1日-2024年5月1日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的相关业绩,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(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业绩不予认可);

(六)提供“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等”的书面承诺(提供承诺书原件,格式自拟);

(七)提供“为政府/国企等机构提供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”的书面承诺(提供承诺书原件,格式自拟);

(八)投标方案(包括服务方案、服务优势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简历、服务质量保证措施、服务承诺、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说明的相关问题);

(九)需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三份,其中正本一份,副本二份。
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
各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,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。截止时间为:2024年5月17日17时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,将不予受理。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:承德市高新区国控大厦9楼融资规划部。   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 系 人:辛可

联系电话:0314-2051660

联系地址:承德市高新区国控大厦9楼融资规划部

 

申请函.docx